根据《闽江学院第二课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(试行)》和《关于开展2023-2024学年闽江学院第二课堂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经本人申请,学院资格审核,党政联席会研究,拟推荐倪菁、张和荣申报第二课堂先进工作者(教职工),拟推荐尹珑俸、田雅、林晓婷、范怡冰、李巧妮等5名同学申报工作积极分子(学生),拟推荐陈嘉航、胡永燕、吕柏贤、陈时佳、戴诗莹、陈子怡、谢忻颖、程鹃、杨颖、林艳芳、刘妍、柳鸿铭、孙宇烽、范敏娇、魏敏、林嘉仁、罗奋彬、叶静、张清雯、陈康宁、黄新怡等21名学生申报学习标兵(学生),现对上述人选进行公示,公示期间欢迎来电、来访反映情况。
公示时间:2024年10月23 日至10月 25 日(三个工作日)
公示电话:0591-83761613(学院办公室)
0591-83761616(学院纪检委员办公室)
经济与管理学院
2024年10月22日